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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, 6月 11, 2006

27. 太陽權力論

古代占認為太陽象徵權力,正如天上太陽光照萬物,無人能正視,無人能犯逆,故中國以太陽為君主之象,說明太陽獨立自主的特性。將太陽比作君主,對於現代占星具有啟發性。
權力(Authority)壓根底是意志的彰顯,在人群中行使及宣示,才具有意義。人們常會將自我認同跟權力連繫起來,藉著震懾他人,居於領導地位,才覺得享有最大的個人存在意義,這會是追求社會認同的一種形式。問題是,權力行使在於其人所扮演的角色及所身處的環境,並不代表其人本身。比如說,一個法官在法庭裡扮演裁決者的角色,其權威基於法制,但必須獲得人們認同和尊重,才能行使權力。當法官離開法庭、卸下法官袍,跟普通人一樣都要遵守法紀。法官在法庭裡即成太陽,在其他生活層面上,便沒有太陽的光輝。
又舉鋼琴家為例,在演奏廳裡為觀眾彈奏音樂,他如像太陽一樣吸引眾人的目光,令他覺得自己如像太陽一樣高貴,此時他成為了太陽,但離開了演奏廳,不表現音樂之時,也只是人海中不顯眼的無名之輩。太陽反映這種唯我獨尊的心境。
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會有主導社會的權威,但每個人都有其行使其權力的地方。可以說,將某個領域納入自己掌握之內,體現個人最大的存在意義,是人們追求的人生目標。
具體來說,太陽星座所反映的是其伸展其意志,獲得社會認同的領域(或方法),跟太陽形成相位的星曜是對其意志的強化及阻礙。當太陽受制或不良相位太多,暗示其意志不能獲得適當發展,形成發育不良的自我,往往會影響社會認同感或社會地位,這種人通常不能跟生命中權威角色(如師長、丈夫、父親)保持良好關係,甚至對於權威的理解會有所偏差(濫用或反對),或不同於世俗觀念。
古代西方占星認為太陽除了代表權威之外,亦代表父親、丈夫及孩子,這都是人生命中扮演著領導者,備受注意的人物。很明顯,太陽被視作男性的象徵,扮演家庭上供養、管束及指導的角色。
以太陽作為父親及丈夫的代表,應該很容易理解,但太陽視作孩子,豈不會矛盾嗎?一般孩子是受到看護的人,孩子的生活受到父母所管束及控制。事實上,不盡是如此。養育過孩子的父母應該明白,孩子是人生中最寶貴的禮物,是血脈的延續,父母愛惜子女甚於愛惜自己,甚至犧性自己的性命。一般人會盡量給與自己子女最好的東西,盡量順從子女的需求。子女跟父母的權力架構上,前者其實居於主導地位,而後者甘於受其役使。一般來說,人們會將養育子女看成責任。這責任不是來源於子女,而是來自社會道德的規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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